老五:所有的广告公司都别幸灾乐祸
老五对负面信息通常保持敬畏,一般不参与讨论。不过本次事件,老五想从不同的角度说两句。
因为老五本身也经营一家小型的广告公司,所以对本次奥迪小满广告文案抄袭事件额外关注。
网络上关于这个事件讨论的点很多,什么不尊重原创了,广告人没有良知了,大广告公司信任崩塌了等等。
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一讲。
一般广告公司的作业流程,先下一个brife,有一个基本的创意概念,创意概念下发到文案,文案制作好以后,广告公司内部逐层审核(奥迪这种大的品牌客户,肯定是要逐层审核的),交给甲方逐层审核(尤其是法务部审核)。
大家可以看到,在这个逐层审核的过程中,所有人都没有发现问题,当然,这并不怪这些审核人,毕竟他们无法全知全能知道所有网络已有的信息。他们只能凭借自己的认知范围内去判断。
就像第一天这个广告发出来的时候,大家都叫好,没人怀疑文案有问题(抄袭问题),只有作者本人出来发声,大家才知道这个文案是一字不落的抄袭。
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,奥迪、刘德华,都是受害者。甚至某种程度广告公司内部的主管,也是受害者。
问题的关键来了,所有人都可以不知道这个文案是抄袭的,但是广告公司这个文案创作者,自己肯定知道是抄袭来的。
面对奥迪这么大的品牌方,面对这么正规的自己所在的广告公司,这位文案这么抄袭,他不害怕吗?
抛开各种法律因素、名誉损害(对甲方,以及对自己所在的广告公司)赔偿不说,单纯从公司内部,如果出现这么重大的事故,这个文案起码得被开除吧,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。
我每天都在公司强调的三件事
1、版权问题 各种图片素材、字体不能是随便使用,要注意版权
2、抄袭问题 写的文案客户不满意,这是个人能力问题,而抄袭是态度和职业素养的问题,0容忍
3、态度问题 面对客户的各种要求,要保持专业的服务态度,不能带个人情绪
我相信,那家广告代理公司,比我们的还要严格和规范。但是万万没想到,下面的人吃了熊心豹子胆,竟然基因级的COPY文案,你如果说能改一改,意思不变,改成自己的话,那么也能跟甲方解释解释,这样赤裸裸的copy,直接是断了后路。
我至今无法理解这个文案的作案动机。同样,这样的事情,也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家其他广告公司,只是这些广告公司小,没有那么大的case,所以即便出了事故,也没有那么大的影响范围。
老五也很害怕,公司虽然有规定,每天也在天天讲,但是如果真有人故意去抄袭文案,你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。因为你无法审核出来员工做的文案是否是抄袭网络上的创意。
就像,杀人犯法是法律的规定,人人都知道,但是还是会有人去触犯一样。
关于这次奥迪文案抄袭事件,所有的广告公司都不要幸灾乐祸,因为论概率来讲,大家都有可能摊上类似的事情,更不要上纲上线,这也许就是一个文案的一念之差,造成了如此轰动的后果,和蝴蝶效应是一个原理。在这场事件里,没有赢家,全是输家。
当你在屏幕背后嘲笑他人,下一个被嘲笑的可能就是你自己。
永远心存敬畏,善待他人,善待自己。
己所不欲勿施于人。
完!